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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州市立医院精麻药品监控及报警设备采购项目公告

一、项目名称精麻药品的监控及报警设备采购

二、采购方式:公开询价。通过抚州市立医院官网公开发布采购公告,通过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数量不少于3家,报价最低者中标(通过江西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直接采购并签署江西省政府采购服务工程合同)。

三、项目基本情况:要对毒麻药品存放和使用两个区域进行监控,录像时间需保存180天以上;此外还需在监控区域内安装红外入侵报警,可将报警情况推送至固定手机号。

四、项目预算控制价:5140元。

五、项目采购内容

序号

名称

型号

数量

1

海康威视监控poe录像主机

DS-7804-Q1

2个

2

海康威视监控硬盘

希捷监控级硬盘,6T

2个

3

海康威视poe摄像头

DS-IPC-T12HV3

2个

4

4G红外入侵报警(终身免流量)

振华,ZH-906

2个

5

安装调试、施工辅材、人工费

按区域分门急诊1楼和7楼

2间

六、要求

1、质量保证期:供应商须承诺本项目提供不少于三年质保期,自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在本项目承诺的质量保证期内实行“三包”服务。

2、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所有货物、辅材、安装、施工、调试、售后服务、质保期内维修材料、及为完成该项目不可预见的费用等一切费用均包含在报价总价中,且合同期内单价不做调整。

七、合同履行情况:合同签订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安装调试。

八、供应商资格要求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九、意向商户应递交的响应文件

1、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符合项目需要,复印件加盖公章);2、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

3、报价单(按照附件格式)

十、递交截止时间:意向商户应在2025年6月25日17时前,将“九、意向商户应递交的响应文件”放入快递文件袋密封并盖公章后送至(可快递)抚州市立医院门急诊大楼11楼信息科办公室。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

十一、确定成交供应商

1、2025年6月30日9时在抚州市立医院门急诊大楼11楼信息科办公室进行公开唱价。唱价时意向商户可派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2、询价小组对意向商户提交的相应文件进行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通过审查的供应商数量应不少于3家,报价最低者为成交供应商。

十二、现场调研意向商户可自行现场勘查。

十三、联系方式

地址:抚州市赣东大道421号

联系电话:李先生 19179467900

 

 

 

 

 

 

 

附件:

抚州市立医院精麻药品监控及报警设备报价单

报价单位(盖公章):

序号

名称

型号

数量

单价

小计金额

1

海康威视监控poe录像主机

DS-7804-Q1

2个



2

海康威视监控硬盘

希捷监控级硬盘,6T

2个



3

海康威视poe摄像头

DS-IPC-T12HV3

2个



4

4G红外入侵报警(终身免流量)

振华,ZH-906

2个



5

安装调试、施工辅材、人工费

按区域分1楼和7楼

2间

/间


总金额:

  

                                 联系人:

                                报价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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