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我院拟对医学检验科检验项目外送服务进行招标,现对提供外送检验服务的供货商进行公开募集。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供货商参加报名投标:
一、项目概况(项目编号ZCB-2025-016)
1、项目名称:检验项目外送服务
2、项目地点:抚州市立医院(赣东大道421号)
3、项目内容:
序号 | 采购内容 | 服务期 | 最高限价 |
1 | 以《抚州市立医院外送样本清单(2025最终版)带编码》为准,提供第三方医疗机构检测服务 | 两年 | 44万元 |
4、项目招标控制价:44万元(按江西省医疗服务二级医院收费标准,外送量总金额220万元)
5、服务期:两年(结算金额达到44万元或合同签订满两年服务终止)。
6、采购方式:院内公开招标。
7、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通过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数量不少于3家)
二、供货商资质及能力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具有履行该项目所必须的配送能力和专业技术能力。
5、招标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采购活动。
②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招标采购活动。
7、本项目的特定要求: 具有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不满足以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招标采购活动。
三、采购要求
1、详细清单见附件:《抚州市立医院外送样本清单(2025最终版)带编码》。
2、为满足合同期内临床检验业务的新增需求,采购人可根据临床需求在现有清单基础上增加项目数量。
3、某些项目检测技术成熟及标本量达到可本地化开展后,采购人有权决定是否继续外送。未来上级文件可能要求部分项目进行集中检验,采购人将提前告知中标人并按文件要求进行调整清单目录。
4、相关收费标准物价部门作出调整的,必须进行相应调整。
对以上要求因存在不确定性,供应商需充分考虑经营风险。
四、报名人应提交的资料
1、营业执照(营业范围包含检验检测服务)、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2、提供3年内服务业绩2份
3、其他供货商认为有必要提交的相关资质文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含法人身份证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和签名);
以上资料需加盖投标人公章(清晰)
五、报名时间
1.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制。
2.报名时间:2025年11月19日至11月21日止,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
3.报名地点:抚州市立医院招采办(行政楼403)。
4.报名联系人及电话:李老师/19179467900
5.业务咨询:黄老师/13907946895
六、开标时间与地点
另行通知
附件:抚州市立医院外送样本清单(2025最终版)带编码(1).xlsx